1月6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街道东明路谷养元门口发生一起电动车火灾,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起火物为电池,
1月11日,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路与幸福路交汇处新田公寓大院发生一起电动车火灾,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起火场所为小区空地,起火物为电车与汽车,起火原因系自燃直接经济损失171000.00元,无人员伤亡。
1月15日,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与东风渠滨河路交叉口东赵天和人家发生一起电动车火灾,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起火物为电动三轮车,起火原因系不排除原因,直接经济损失4200.00元,无人员伤亡。
1月24日,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与银河路交叉口正商世纪港湾6号楼1单元发生一起电动车火灾,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起火物为电动车,起火原因系电气故障/短路,直接经济损失12200.00元,无人员伤亡。
1月29日,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纬二路交叉口西北角经二路14号院发生一起电动车火灾,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起火原因系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直接经济损失12300.00元,无人员伤亡。
电动车充电时,要规范布线,不要飞线充电,更要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
请勿在楼道内存放电动车,电动车要集中存放,要避免暴晒、淋雨等情况发生,更不要将电动车或电瓶带上楼充电。
要注意购买正规厂家的电动车,购买时查看电动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
注意科学用车,要勤检查常维护,切勿擅自改装、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